法律解析:
轻伤(一级、二级),属于公诉的刑事案件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刑事公诉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完毕以后,移交地方检察院审核、批准逮捕和向法院提起诉公诉讼(受害人可以在公诉案件的同时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二、对于轻伤的判决严重与否,很大意义上取决于罪犯及其家属的态度,积极认错、道歉和赔偿损失的条件下,取得受害人谅解的,经过法院审理后就会得到轻判;
三、另一方面对于轻伤的判决与伤害程度和社会影响有关,与罪犯自首、认错有关,与判决后罪犯自己悔改以及今后对社会影响有关;只有在罪犯自己的自首、认错、悔改、赔偿等积极措施下,法院才会予以轻判;
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至人轻伤的,证据确实并经过认定后,法院对于罪犯判决刑事责任也是免不了的,故意伤害罪的刑法规定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是有期徒刑的缓刑判决也是轻判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