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票房造假者会承担法律责任,理由如下:
影院成为“偷票房”的直接操作者
“偷票房”,顾名思义,就是把某部影片的票房所得“偷”走,或转移到其他影片上,或揣进影院自己腰包里——前者往往是发行方与放映方相互串通,共同牟利;后者则是放映方私自出售不与发行方进行收益分成的电影票,独享其成。
偷票房的直接操作方是影院。对于影院来说,将一场电影偷换成另一场电影的票房,能获得片方给予的承诺利益,但这样违法违规的操作涉及法律风险。
票房造假的处罚手段
2011年,国家首次拟立法处罚偷票房,当年11月,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就公布了《中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其中针对偷票房现象,就有“加盟电影院线的影院,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算机售票系统。对偷漏瞒报票房收入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
影院顶风作案的背后,是影院投资成本、运营成本剧增所带来的生存困境。在地价房租不断上涨,影院间竞争加剧等内外因素夹击下,影院分账比例却在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