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该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检验检测机构的设立、备案及变更;检验检测机构的组织形式、名称和标识;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资质和职业行为规范;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方面。此外,该办法还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对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的,属于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一)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等情形的;
(二)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校准的仪器、设备、设施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的;
(四)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