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依据各自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事实婚姻在我国目前审判实际中的发生、认可是受到特定时间,特定条件等方面限制的。而同居关系的构成相对来讲限制较少。
(2)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理时则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结婚,与合法的经登记缔结的婚姻关系同样对待。而如果被认定为属于同居关系,则这种同居关系本身将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3)适用的程序及相关的规定不同。对属于事实婚姻关系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要先进行调解,调解和好或者撤诉的,确认该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根据各案情况的不同,即可以调解离婚或者判决准予离婚。
一、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是一样的吗?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
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而1994年2月1日以后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理时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与合法登记缔结的婚姻同等对待。
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不一样,两者的区别表现在:
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
2、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3、两者的身份关系不同。
4、两者的财产关系不同。
5、两者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不同。
二、怎样离婚不离家的法律后果
离婚不离家可以双方约定确定,其法律后果具体如下:
1、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2、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3、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