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自首的认定标准:
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投案;
2、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
3、犯罪嫌疑人因病受伤或者委托他人先投案,以减轻犯罪后果;
4、犯罪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