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之前是开庭当日调解吗
一般是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前先进行调解,毕竟不管调解结果如何,只要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就没有必要再进行开庭,只有实在调解不好的情况才会开庭审理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实际上,在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调解往往贯穿于整个案件审理过程的始终,所以即使在开庭前的调解当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还有庭内调解以及庭前调解等等,建议不想通过诉讼手段进行解决的,及时咨询律师帮忙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