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成立要件不同:前者以合意为要件,后者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要件;2、成立生效时间不同:前者自合意达成时成立,后者则在特定的交付义务完成时才成立;3、责任不同:前者中,不履行交付义务,构成违约,后者中,不履行则构成缔约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