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施行的关于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可根据子女的真实需求、父母双方经济状况和当地生活水平来综合评价作出判决。父母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抚养费为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年总收入或同行业月收入按上述比例计算,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该比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