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时是需要携带户口本的,并且还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和照片。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户口本的原因是便于婚姻登记机关辨识公民身份,同时还可以从户口本当中了解到当事人的其他有关信息,并且增加了结婚造假难度。
现在领结婚证需要户口本,这是国家法律明确要求的身份证明材料。根据《民法典》第二章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第1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办理结婚需要携带结婚证的三个重要原因:
1、身份证体现姓名、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有效期和发证机关。
2、户口本信息更详细全面,不仅有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地址等,还有住址、门牌号、家庭人口、籍贯和婚姻状况等信息。
3、对于冒名顶替或造假等现象来说,单独伪造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难度相对低,两证一起造假难度高。
二、结婚证的程序
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三、民政局认可户籍证明领证吗?
可以用户籍证明去民政局领结婚证。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因此,如无法出具户口簿,凭其当地公安机关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可以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民政局是认可户籍证明进行领证的。如果无法进行出具户口本的话,可以到公安机关进行申请有公章的户籍证明,然后根据办理结婚证的流程进行领证。在领证时,还需要进行出具的材料有本人户口的证明、身份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