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根据自己的年龄大致估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2、公民个人身份证的信息,目前只有公安机关可以直接查询。因为现在公民身份证的信息虽然已经在公安系统内部进行了全国联网,但不对外公开。只可以去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进行查询。
一、怎么办临时身份证
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流程如下: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的办理条件具体如下:
1、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对象为公民在办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等候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2、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二、身份证办理属于什么服务类型
户籍业务,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1、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2、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3、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