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收缴的东西处理方法如下:
1、没收的东西七日内必须保存完好,(易坏物品为1-3天),七天之内,物主可以到当地城管办公地点(一般为街道办公室综合执法科)接受处理,再接受教育或者罚款后可以领回物品。
2、罚款上缴国库,有正规国家发票。七日后(也有十日的)物主未处理,暂扣物品,食物一类东西送敬老院,其余送垃圾站。
一、捡到一件东西不归还算犯罪吗
行为人捡到东西后,如果拒不归还,可能会构成侵占罪。行为人捡到东西的,该物品属于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如果行为人将其据为己有,且该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则构成侵占罪,被侵占财物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归还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没收财产房子处理方式有什么
没收财产房子应当依法上缴国库。经批准后不得报财政处理的有:
1、罪犯用于犯罪的工具和有犯罪痕迹的物品,需要作为犯罪证据保存的,一般应当拍照并保存在案卷中,原物应当随卷保存;
2、武器弹药、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拍照,照片存入案卷,原物送专门机关处理;
3、反动书画,有证据作用的,应当归档保管,无证据作用的,可以销毁;
4、黄色书刊图片,应指定专人另行保管,办案结束,即销毁或送有关单位;
5、没收的各种生活供应票证,经领导审查后,分别送有关部门处理或者在案卷中注明,自行销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