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房产证可通过如下方式改名字:如果双方协议处理房产的,则由双方协商一致,携带变更协议、双方身份证明、房产权属证等材料,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若双方起诉处理房产的,自该裁判文书生效时,房产所有权变更。当事人可自行携带该裁判文书及本人身份证明,申请变更姓名。
一、继承房产分割如何办理
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要求办理房产变更手续;若无遗嘱的,则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协商如何分割房产。协商一致的,达成房产分配协议,根据该协议办理房产变更手续;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需由一方继承人到法院提起继承分割之诉,待法院对房产的分割做出判决、调解后,持生效的法律文书办理房产变更手续。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登记时,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房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过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法律文书。2016年7月4日之前,因继承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必须提交继承权公证书,现司法部已废止的该规定,即办理继承房产变更登记时无须强制公证。
二、夫妻加名婚前婚后的区别
1.婚前加名
按赠与、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
(一)赠与,夫妻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中心办理手续;
(二)买卖,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中心申请办理。
2.婚后加名
这种情况属于更正登记,市民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契税、个税和营业税,仅收取房屋登记费和印花税等。所以,婚后加名相对简单!
注意:如果是之前签订购房合同时没有写上两人的名字,之后办理两证的时候不能加名,需要在办理两证后,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购房合同的名字和房产证的名字是一致的。
三、婚前过户和婚后过户区别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婚前过户按赠与、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一)赠与,夫妻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二)买卖,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婚后过户的情况属于变更登记,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契税、个税和营业税,仅收取房屋登记费和印花税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