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信用卡的用户死亡的,且信用卡的债务没有到期,可以直接到银行注销账户。持卡人死亡后,小额债务将终止,银行一般不再追讨;
2、持卡人死亡之后,如果信用卡有欠款的应由直系亲属负责偿还,持卡人生前有财产,由其财产来偿还,如果有遗产,由遗产的继承人来还。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持卡人还清透支本息后,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办理销户:
(一)信用卡有效期满45天后,持卡人不更换新卡的;
(二)信用卡挂失满45天后,没有附属卡又不更换新卡的;
(三)信誉不佳,被列入止付名单,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
(四)持卡人因故死亡,发卡银行已回收其信用卡45天的;
(五)持卡人要求销户或担保人撤销担保,并已交回全部信用卡45天的;
(六)信用卡帐户两年(含)以上未发生交易的;
(七)持卡人违反其他规定,发卡银行认为应该取消资格的。
第三十八条
发卡银行办理销户,应当收回信用卡。有效卡无法收回的,应当将其止付。
销户时,单位卡帐户余额转入基本存款帐户,不得提取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