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手机卡立案标准: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信息、通讯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讯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500多条可能影响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标准,但按相应比例达到相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取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的一半以上的;
(九)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两年内受到行政处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