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报送黄岩失业保险就业管理服务处。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应自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天内,由本人持所需材料按以下程序办理: 1、个人缴费纪录(含视作缴费年限)审核; 2、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 3、领取《职工失业保险手册》。 办理失业登记所需材料:1、个人缴费纪录;2、失业人员人事档案(含劳动录用备案材料、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证明书);3、其他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一寸近期证件照一张、养老保险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