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人无合同纠纷怎么解决的?
入伙退伙要按照协议约定办理,协商解决,如有纠纷也可以诉讼解决,商不成或不能协商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没有合伙协议怎么维权。如果建立公司了,散伙只能转让股份,总之应该公平合理。
合伙企业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合伙企业解散、清算
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二、合伙合同中财产出资种类有什么?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作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一)货币出资。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二)劳务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三)知识产权出资。合伙企业的出资要求没有公司法人那么高,因为合伙人之间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而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在公司的出资中不易评估,但完全可以作为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
合伙人无合同的纠纷可以协商解决,签订合伙合同之后,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货币出资,劳务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在公司的出资中不易评估,但是可以作为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可以采用劳务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