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近期电费单据或用户编号、电表编号
2.新户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用户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等。
3.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如《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等。
4.新缴费账户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如非产权人/非法定代表人办理,需同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证明(证明内容一般包括授权委托的权限、期限,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
【法律依据】: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九条 用户更名或过户,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的情况下,允许办理更名或过户;
2.原用户应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才能解除原供用电关系;
3.不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而私自过户者,新用户应承担原用户所负债务。经供电企业检查发现用户私自过户时,供电企业应通知该户补办手续,必要时可终止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