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在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1、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8周岁以上愿随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生活且其又有抚养能力;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