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复议的程序:
1、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
2、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受理;
3、审理;
4、作出决定。
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内容有哪些
行政处罚案件中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机关是否有管辖权;
(二)违法事实是否清楚;
(三)证据是否确凿;
(四)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五)是否超过行政处罚追诉时效;
(六)适用依据和初步处理意见是否合法、适当。
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的职责有哪些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4、处理或者转送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5、对行政机关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6、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行政复议内容范围
行政复议范围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等。
行政处罚文书是指哪些内容
行政处罚文书指的内容是: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处罚,应当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