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的有关印花税的法律条文规定,采购合同是要缴纳印花税的,它包括供给合同,预购合同,协作合同,补偿合同,除此之外,还有出版社与发行社之间进行的图书、期刊、报刊和音频影像资料交易等,要以的万分之三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一、采购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根据有关印花税的法律条文规定,采购合同是要缴纳印花税的,它包括供给合同,预购合同,协作合同,补偿合同,除此之外,还有出版社与发行社之间进行的图书、期刊、报刊和音频影像资料交易等,要以的万分之三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二、法律依据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前面主要是签订了采购合同的交易缴纳印花税,但对于那些发生了交易行为但没有签订合同的,有收交款凭证单据同样具有合同效力,能够证明双方具有供需关系的,也要缴纳印花税。
可以作为凭证进行纳税的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合同类。包括运输合同,购销合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借款合同,保管合同。二是凭证类。包括协议,约定书,单据等。
国内的采购合同均必须缴纳印花税,而在国内发生购销行为的外资企业,根据相关规定,也要缴纳万分之三的印花税。
但不同地点规定有所差异,例如在广州即使不是外资企业不是在国内发生购销交易行为,而是在国外发生,要以交易金的全额作为计税额来缴纳印花税。
对于外资企业在国内发生的购销交易行为,购买行为按照交易金额的百分之六十作为计税额,销售则是按照交易金额的百分之七十作为计税金额。发生购销交易行为的如果是内资企业,购买行为按照交易金额的百分之六十作为计税金额,销售行为按照交易金额的百分之七十作为计税金额。
印花税是要求交易双方都要缴纳的税种,应在交易行为确定当日,即合同订立当日,需要缴纳印花税方自己得出应纳税金额,在一个月内汇总这段时间内所有发生的印花税进行清缴。缴纳的方式要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告知,并且一旦确定了缴纳的方式,只有在一年后才可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