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为: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怎样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