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委托他人要债,但是讨债人的逃债方式必须合法。如果讨债人对债务人作出威胁、恐吓或者圈禁、殴打债务人,可能会触犯刑法,需要负刑事责任。因此,讨债最好是用合法的方式,例如友好协商、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
一、讨债公司合法吗
首先,北京工商部门曾明确表态,不会给讨债公司、讨债人注册办照;并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声称,讨债还不是国家承认的职业。其次,追讨债务必须通过合法手段,可以电话催账,发律师函,或诉至法院。现实中,有些债权人已经诉诸法律并得到了公正判决,但是债务人的欠债就是不还,法律面临的执行难,催讨公司怎会通过合法手段立竿见影的追回欠款呢。即使委托的是正规的商务调查公司来讨债,也应当在委托合同,授权委托书中注明双方的责任义务关系,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二、进行有偿讨债的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必须以违法国家有关规定为前提,由于从事有偿讨债业务并未违反国家规定,故不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实施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故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前提必须是违法国家规定。针对有偿逃债业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出台过《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等规定,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并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司、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坚决进行惩处。但根据“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等“国家规定”的认定标准,此类规定严格意义上均属于部门规章,并不属于刑法中的“国家规定”,故从事有偿讨债业务虽然可能被行政处罚,但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但,若在讨债过程中存在殴打他人、限制债务人人身自由等行为,则可能被以相应犯罪如故意伤害罪等进行处罚。
三、哪些上门讨债不违法?
1.债权人可以上门与债务人协商沟通,敦促债务人尽快按照额度还钱;
2.债权人邀请第三人作为中间人,对双方进行调解;
3.如果双方协商无果,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要求债务人还钱。
债权人上门追讨债务的,应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应避免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讨债应采取合法手段,不应过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