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比例
在职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保费全部计入本人的个人医疗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的30%左右计入个人医疗帐户。
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一、单位划入标准
医保年度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计入部分,按下列标准分别计入:
1.在职职工
(1)34岁以下的,计入标准为175元;
(2)35至44岁的,计入标准为350元;
(3)45岁以上的,计入标准为525元。
2.退休人员
(1)退休至74岁以下的,计入标准为1400元;(
(2)75岁以上的,计入标准为1575元。
二、个人资金划入标准
(1)职工在医保年度起始前已参加医保的,其个人医疗帐户计入一年的资金;在医保年度中途参保的,其个人医疗帐户按实际参保次月起至所在医保年度末的实际月数,计算并计入资金。(
2)用人单位和职工补缴以前医保年度欠缴的医保费后,职工个人医疗帐户应当按照《上海市职工基本医保办法》的有关规定补计资金,补计的资金计入其个人医疗帐户的历年帐户中。
(3)医保年度初计入职工个人医疗帐户资金,在医保年度末,需根据本医保年度职工实际缴费情况和职退变更情况进行清算,少计入的予以补足,多计入的予以扣除。补计的资金计入其个人医疗帐户的历年帐户中。
医保个人缴费是多少?怎么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除个人缴费资金外,其余部分由政府财政补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参保人员的不同年龄段分段确定,目前的标准为: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4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290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100元。
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7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70元;60-69周岁人员,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535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72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