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03年5月1日正式实施,共分为七章49条,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本条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第二章:人口普查,规定了人口普查的时间、对象、范围、方式和程序等。第三章:计划生育服务,规定了计划生育服务的内容、保障、质量监督等。第四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第五章:计划生育监督和管理,规定了计划生育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和解决措施。第六章:计划生育宣传和教育,规定了宣传和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内容等方面。第七章:法律责任,设立了各种形式的违法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应当依据家庭经济状况、身体条件、社会责任等情况,自觉控制生育行为,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合理安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