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车辆被追尾的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车辆发生轻微追尾事故;此时最多只是后保险杠等部分受损,修复后对车辆日后的使用不会造成丝毫影响。、
二、车辆发生较为严重的追尾;此时就会对车辆整体的平顺性造成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将车修复也不如原来好用了,开车时会感觉方向盘发沉,行驶的稳定性也会大不如前,会降低行驶安全性。
三、车辆发生严重的追尾;如果车辆严重追尾引起车身,车架变形,后期使用车辆会一身的毛病。比如吃胎、方向跑偏、车身发抖等等。
自己车尾的被撞损失,则由后车赔付。而最后一辆撞上前车造成的损失,主要涉及两块。一是撞前车的损失,由保险公司依据“第三者责任险”赔付,车头损失,同样要看情况分别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