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离婚律师费由谁承担
1、律师费不是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聘请律师的一方承担。
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起诉离婚的律师费是多少
1、一般在五千到上万元不等(不涉及财产)
2、如果涉及财产,律师费可分为两种情况:
3、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的律师费用。
4、交一定的前期律师办案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
起诉离婚其他费用:
(1)离婚官司每件需向法院交纳五十元到三百元费用。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二十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4)离婚官司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
(5)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打官司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