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未满6个月怎么提取?
公积金未满6个月提取方式如下:
(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办理公积金提取所需的相关资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按照要求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变,并提交公积金管理中心所需资料;
(2)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用的提取资料后,会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提取人签订公积金提取协议,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二、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1、结婚证和复印件(如果未婚,则不需要)。
2、身份证资料,已婚者需要出示双方的身份证和复印件,不可或缺。在这里需要注意的不仅仅是已婚者,未婚者也需要出示身份证和复印件。
3、需要出示房产证和复印件。这主要针对的是有房子的人,如果自己没有房子,就需要出示租房合同。
4、离、退休证明,这个对于退休人员和退休人员来说,这样的人想提取公积金,需要向有关部门出示公司出具的退休证明。
5、带着相关的低保证处理,这是生活困难、低收入群体,但需要出示身份证、户籍簿等复印件。
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需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