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违约处理如下:
1、出租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提供出租物而违约的,应当向承租人支付本月租金的两倍;
2、如果不能提供约定的出租物,但承租人坚持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需要向承租人支付本月租金日利率5%的滞纳金;
3、如果出租人因履行维修义务或其他紧急情况无法及时交付出租物,承租人组织维修,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支付费用或扣除租金;
4、出租人提前收回房屋违约的,应当按照本月租金的两倍支付给承租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租人的,出租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5、如果出租房屋因非法出租而无法出租,承租人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