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超限认定标准:
1、二轴车辆,其总重量超过20吨;
2、三轴车辆,其总重量超过30吨(双轴按两轴计算,三轴按三轴计算,下同);
3、四轴车辆,其总重量超过40吨;
4、五轴车辆,其总重量超过50吨;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量超过55吨。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路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和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八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