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弃物与遗失物的区别是:
1、抛弃物是所有权人放弃了物权的物,原所有权人对抛弃物不再享有权利。遗失物是指非基于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意志而丧失占有的物,并非无主财产。
2、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也就是失主,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遗忘物和遗失物存在哪些区别
两者的区别如下:
1、从占有人丧失对物的占有时的心理状态而言,遗失物占有人遗失动产时,往往是无意识的,事后也一般难以准确回忆或说明遗失发生的具体地点;而遗忘物的占有人均是有意识地将物放置于某地,事后也能准确地回忆或说明物所遗留的具体地点或场所。
2、从占有变动模式上,遗失物为“占有—无人占有”模式,而遗忘物采取“占有—占有”模式。
3、从法律效果上,遗失物的拾得人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而遗忘物的拾得人或发现人不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
遗失物遗忘物埋藏物的区别
一、遗失物
1、须为有主的动产;
2、须占有人丧失占有;
3、须无人占有;
二、遗忘物在《刑法》上从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与客体出发,有着较多的论述。遗忘物是指本应携带因遗忘而没有带走的财物。
三、埋藏物
1、一般为动产;
2、须有埋藏事实,以不易被他人从外部发现为必要;
3、埋藏物是有主物,只是所有人不明,而非无主物;
4、归国家所有,国家对发现者给予奖励。
埋藏物和隐藏物的区别有哪些?
埋藏物和隐藏物两者区别在于存在方式的不同,埋藏物是埋藏于他物之中而难以从外部目睹或感知其客观存在的物;而隐藏物是隐匿于他物之中的物。
处分遗失物的基本规则是什么?
拾取到遗忘物的,拾得人应合理保管遗失物,尽报告义务,上交有关部门。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不慎所丢失的动产。不过,除所有人以外,因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合法占有的物,也为遗失物。拾得人具有报告义务,即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会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会发布招领公告。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遗失物和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吗
遗失物不得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又规定了取得两年之后适用。并没有规定盗赃物不得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定,按照私法法无明文规定禁止为即可为之的原理,可以认为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