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如果是为了给对方买礼物花的钱,属于一般的赠与行为,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但是对方可以不还给你,法律上也会支持对方。2、如果是双方吃饭、旅游等花销,同样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同时你自己也享受过了,对方有权利不返还,法律上也是支持的。3、如果是直接给对方的钱,我们就要情况讨论了。具体如下:情况一:男方主动给女方的钱具有表达情感、祝福等特殊示爱含义,如情人节、生日等特殊的日子里主动给女方的,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女方不需要归还。情况二:如果男方主动给女方的钱已明显超出情侣之间日常情谊交往的范畴,带有为今后共同生活作打算的意思表示的,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如果男方主张返还的,则女方需要归还。情况三:如果男方并非主动给钱,而是女方要求男方购买的东西所给的钱。根据案件的情况,如果男方有为了结婚,且为今后生活共同打算的。如果男方起诉且证据充分的,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则男方可能拿回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