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营业执照更换名称后,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不是要重新办理
这是可以按照工商局的规定来办理的。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营业执照法人变更了食品许可证还需要变更吗要是不变更的话出现问题和原来的法人有关系吗?
有关系。如果旧证要变更公司名称或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则应该按照新证的程序办理新证。因此,现在这样的情况,不存在旧证变更问题,而是应该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申请换发新版本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变更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变更许可决定的日期,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