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合伙债务指的是合伙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债务,一般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这意味着,任何一个合伙人都有可能被追究债务责任,且追偿人有权选择任何一名合伙人来履行债务。然而,在制定合伙协议时,合伙人可以自主约定债务承担规则。例如,协议可以规定某些合伙人或特定程度的贡献者免除债务责任。这种情况下,其他合伙人需要承担更多的债务责任。如果合伙协议没有明确规定债务承担规则,那么应适用《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根据该法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承担债务,如果未明确出资比例则应视为等份承担。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个合伙人未依照约定承担债务,则其他合伙人有权代其履行,并有权向该合伙人追偿。但如果该合伙人无力承担债务,其他合伙人仍需承担其应承担部分的债务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二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外,各合伙人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者等份承担合伙债务。该法规定了合伙债务的一般承担规则,但明确表示可以通过合伙协议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