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人应当履行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精神安慰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经济支持是指物质和金钱的供应,以保证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基本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生活护理是指规划、安排和照顾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饮食、睡眠、活动、安全、生活条件、卫生条件、心理状况,使老年人的生活没有真正的障碍和担忧。精神安慰是指与老年人沟通,倾听老年人的声音,减轻老年人的思想负担和精神压力,让老年人感受到家庭幸福和坚定的生活,保持老年人的快乐心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