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异地就医备案门诊可以报销吗
1、办理异地就医后如果异地医院可直接报销的,可以直接在该医院收费处结算报销;如果异地医院不能报销的,可以开一个转诊证明,然后携带门诊费单据、医疗卡、身份证等材料到本人住所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异地医保报销的流程为:
(一)领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
(二)按规定填写经外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三)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二、异地门诊就医报销所需材料有哪些
特定门诊就医:因所办理的特定门诊疾病在选定的市外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现金全额垫付,当年内持以下资料到我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特定门诊零星报销手续:门诊收费收据原件;医疗收费明细清单原件;门诊用药处方复印件、检查及化验结果报告单复印件;《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批复意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市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外地人员申报表》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社保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异地就医人员在特定门诊选定医疗机构以外发生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