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深户办理条件
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非深户办理条件
须满足实际在我市居住,并已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办理居住登记,且当前居住登记状态为有效的
办理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2、原身份证
注:深户建议带上户口本
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
1、进入深圳市公安局官网(http://ga.sz.gov.cn/),点击政务服务中的个人业务,首次登陆需要注册(需提供姓名、身份证、手机号);
2、选择户政业务,在户政预约申请中选择符合自己情况的办理条件;
3、选择预约类型;
4、填写相关个人信息,选择领取方式;
5、选择预约地点和时间(深户周六能办理,非深户不能办理);
6、进行预约信息确认,确认完成,即预约成功,预约成功后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预约时间前往预约地点户政大厅进行业务办理即可。
现场办理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提交材料,然后办理人员会审核材料,符合要求的将会接受办理,申请人只需留意办理进度即可。
2、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选择的方式(邮寄或现场领取)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