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A级纳税指的是企业税务评级A级标准,即为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且不属于规定的五种特殊情况。纳税信用等级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等级。
具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企业,其税务评级不得认定为A级:
1、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2、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3、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4、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纳锐人信用等级级别查询如下: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确定和发布遵循谁评价、谁确定、谁发布的原则。税务机关每年四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申请复评。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应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进行复核。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实行动态调整。因税务检查等发现纳税人以前评价年度需扣减信用评价指标得分或者直接判级的,税务机关应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调整其以前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和记录。
法律依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按照第四条的评定内容分指标计分,设置A、B、C、D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