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离婚案件的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只要当事人能正确表达其真实意思的,必须出庭。对方第一次接到传票后不出庭的,法院将决定延期审理,第二次接到传票后仍没有不正当理由却不出庭的,经院长批准后发出拘传票,将强制对方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和接受询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