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没有服役的人员有两种方式加入预备役:一是参加地方武装部组建的预备役准军事部队,二是加入民兵应急分队,经过训练后即可转为预备役。
2、预备役军官的选拔主要从以下5种人员中产生:退出现役的军官和文职干部;退出现役的优秀士兵;专职民兵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生;非军事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服预备役期间,定期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任务。预备役没有工资,训练期间有补助,每人每天10元。
预备役部队一般指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简称预备役部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一支重要力量。预备役部队纳入军队领导指挥体系,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预备役部队以少数现役军人为骨干,以预备役军官和士兵为基础,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统一编制组建,属于人民解放军序列。平时按照总参谋部的计划进行军事训练,努力提高军事素质和快速动员能力,必要时可按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战时根据,国家发布的动员令转为现役部队。
对被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人员,应当确定职务等级。退出现役转服军官预备役的人员,其职务等级的确定依照现役军官相应职务等级的任免权限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三条 预备役军官按照职务性质分为军事军官、政治军官、后勤军官和专业技术军官。 军官预备役按照平时管理和战时动员的需要,分为两类:在预备役部队任职的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预备役军官为第一类军官预备役;其他预备役军官为第二类军官预备役。
第四条 全国的预备役军官管理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管。
大军区、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负责本区域的预备役军官管理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以下统称县人民武装部)负责本行政区域预备役军官的具体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