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孙女在一定条件下是能代位继承养祖母的遗产的。法律规定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一、儿子已去世孙女有没有继承权
儿子已去世孙女是否有继承权有两种情况:
1、老人没有立遗嘱,儿子已去世孙女有代位继承权;
2、老人有立遗嘱,则按照遗嘱来定。
父母先于祖父母去世的,孙子女对于祖父母的遗产,有代位继承权,能继承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二、民法中代位继承都有哪些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代位继承人有:1.被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2.被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