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电子商务合同交付方式:货物所有权转移和风险转移发生在买方签收时,交付前的货物损失由卖方承担,交付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电子合同的交付时间是指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指定系统且可检索识别的时间。...查看全文
货物所有权在买方签收时即发生转移,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的风险随之转移,在交付之前非因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其风险应由买方负担。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查看全文
电子合同交付方式: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以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提供服务的电子合同,以生成的电子或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若凭证没有时间或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则以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为准。...查看全文
电子合同交付时间的确定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此时收货人的签收时间即为交付时间。第二种是针对提供服务的电子合同,服务的提供时间可以通过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来确定。如果凭证中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电子合同交付时间确定方式是,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查看全文
买方签收时,货物所有权和风险转移。交付前毁损风险由卖方承担,交付后由买方负担。电子合同标的物通过在线传输方式交付,进入系统且可检索的时间为交付时间。...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电子合同标的的交付时间:如果标的是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是收货人的签收时间;如果标的为提供服务的,一般是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如果上述凭证没有时间或者与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不一致的,以...查看全文
电子合同标的的交付时间:如果标的是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是收货人的签收时间;如果标的为提供服务的,一般是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如果上述凭证没有时间或者与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查看全文
电子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在一般情况下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就是电子合同的生效时间,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使用电子商务合同进行的交易可以以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标准,确定交付时间。我国《电子商务法》规定,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五十一条_x0...查看全文
电子合同的交付时间规定如下:1、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货物,通过快递物流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2、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实物凭证中规定的时间为提供...查看全文
根据合同标的的不同,交付时间有不同的规定。对于交付商品的合同,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对于提供服务的合同,电子凭证或实物凭证中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如果凭证没有时间或与实际服务时间不一致,则以实际服务时间为准。对于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查看全文
互联网电子合同中交付商品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提供服务的时间以电子或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准,若凭证未载明或与实际不一致,则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查看全文
延期交房分为正常和非正常两种情况,正常延期交付是由施工或政府手续迟延导致,非正常延期是由开发商经济实力或违法手续导致。根据约定处理违约金,若没有约定则按照法定处理。解除合同退房的违约金包括按揭贷款利息损失,逾期交房不解除合同则需根...查看全文
合同标的的交付时间是按照当事人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予以确认。若约定的交付时间与实际交付时间不一致的,按实际交付时间确认,且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的交付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合同标的...查看全文
电子合同交付时间确定方式及凭证规定。快递物流交付,以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提供服务的合同,以电子凭证或实物凭证中的时间为服务时间;若凭证无时间或与实际服务时间不符,以实际服务时间为准。法律有其他规定。...查看全文
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通常就是合同的生效时间,也就是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一般认为收件人收到数据电文的时间即为到达生效的时间。根据《民法典》第491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查看全文
货物所有权转移与风险转移的原则,买方签收时即发生转移,交付前风险由卖方承担,交付后风险由买方承担。电子合同的交付时间为进入对方系统且可检索识别的时间。...查看全文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合同标的的交付时间是按照当事人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予以确认。若约定的交付时间与实际交付时间不一致的,按实际交付时间确认,且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
合伙人律师经济犯罪、经济犯罪
已服务13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