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他项权证需要自己去取。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领取他项权证需提供的资料有房地产抵押申请表;抵押人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借款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