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五险一金中的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那省直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呢?下面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省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
按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可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要注意的是,如果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2.偿还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3.无房无贷职工租房的(这个大多数职工都能用得上)。
4.离休、退休的;
5.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6.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封存满两年的。
8.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外地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2.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13.出国、出境定居的。
14.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
15.家庭成员(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1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需要注意的是,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半年提取一次,每两次提取的间隔不能少于6个月。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应当根据规定进行审核,并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由上可知,不买房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城市,不买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以及办理手续是不一样的,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住房公积金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相信大家在小编讲解之后也明白了相关的提取办法。住房公积金在购买个人自住房时有着极大的作用,可以用来贷款,利率也非常低。住房公积金还可以在退休或离职时一次性提现。以上就是小编分享的所有内容了,大家如果还有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