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政机关能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后重新作出。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行为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明显不当等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_x000D_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_x000D_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_x000D_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_x000D_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_x000D_
(四)超越职权的;_x000D_
(五)滥用职权的;_x000D_
(六)明显不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