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应纳税凭证是一种纳税人申报所得税时需要提供的重要税务证明文件。在纳税人进行申报过程中,税务机关会核发应纳税凭证,并在凭证上记录开具日期、纳税人信息等相关信息。应纳税凭证书立日期是指,该凭证上的开具日期,通常为纳税人所得年度的最后一天,同时也是纳税人所得类型所属期的最后一天。应纳税凭证书立日期的意义在于,其确定了纳税人缴纳所得税的起算日,也就决定了纳税人所得类型的纳税期限。例如,对于个人所得税,其纳税期限为次年3月31日前;对于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为当年5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因此,应纳税凭证书立日期就成为了判断纳税期限的重要依据,纳税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相应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五条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