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每个月给付抚养权是没有固定的标准的,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可以由法院判决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
一次性给付的抚育费,可以按照以上标准,再乘以子女的实际年龄到18周岁的差额来计算。
一次性给付抚育费,不影响子女在实际生活中追加抚育费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