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后续治疗怎样赔偿
1、工伤后续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其过错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工伤后续治疗费由谁承担
1.工伤后续治疗费一般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办理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后续治疗费该由谁来负责
由用人单位来负责。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离职工伤员工的后续治疗费谁付
离职工伤员工的后续治疗费谁付:第一,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从性质上来看是对职工因工伤造成的将来收入的减少,以及可能引发的其他疾病的一种补偿,对劳动者因工伤而引起的生活质量下降的一种补偿,而并非对后续治疗费的一次性给付。第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出,后续治疗费应是由用人单位支出的费用,两者并不矛盾。假如职工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前将工伤治好,再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仍然要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因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不同而产生迥异的结果,不符合公平的观念和立法本意。第三,《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笔者认为本条既可以解释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职工也可以已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工伤复发,其医疗费损失应得到救济。第四,从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来看,工伤保险性质上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在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工伤事故的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工伤事故在民法上被评价为民事侵权,目前我国工伤保险待遇的补偿标准很低,只是最低保障,以工伤保险取代雇主的侵权责任,对劳动者很不公平,从人权保障来看,从高度重视他人的生命、健康这一世界趋势来看,人的生命健康是无价的,给予双重保障,更有利于人权的实现。因此,即使劳动者享有工伤待遇,也不妨碍在退出劳动关系后要求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第五,从立法本意看,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应及时获得救治和补偿。《劳动法》第1条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工伤保险条例》第1条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风险,制定本条例。这表明,工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是法定的权利。如果后续治疗费由劳动者自已承担,不符合立法本意,劳动者不应为其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受的工伤遭受损失。
人身损害赔偿后续治疗费包括哪些
1、后续治疗费应包含因后续治疗确需的医疗费,以及所产生的必需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费用。2、《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是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但没有导致残疾和死亡后果的情形,其中的赔偿费用只规定了七项,即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第三款规定的是受害人死亡的情况,因受害人已经死亡,不可能存在后续治疗的情形;只有第二款规定了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情形,才存在后续治疗的情况,即后续治疗费只存在于造成人体伤害,虽经治疗仍留有残疾的损害赔偿案件中。3、适用后续治疗费赔偿的应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后续治疗应确有必要。对必要的后续治疗产生的费用加害人应当赔偿,对不必要的后续治疗产生的费用加害人不应赔偿。二是后续治疗应为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损害结果而引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