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没有区别。按国家规定,早期,我国户口性质只有两种:
一、农业户口;
二、非农户口。
农业户口比较庞大,也比较单一。
而非农户口虽然少,但成份复杂。
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
这些带户口的,可以说都是户口性质,只是大分类性质和小分类性质的区别。
户口性质或户籍性质分为: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城镇户口)。
计划经济时代划分为农业户口、非农户口。现随着经济的发展,有的省市已取消了农业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 。二者的区别有:
农户和非农户以前是在吃商品粮上在区别,现在是没有了,或者说是区别几乎没有了。
社会保险方面,这两者的区别也不大。总体只和城市间的区别有关,在一个城市则没什么大区别。
劳动就业方面,城镇也不是包工作的,但有个劳动再就业,政府在这方面的投入应该是比农村好点,农村如果有新技术示范区的,当然在这方面也会加大农民的技能培训的,但就是不象城市这么系统。
农村的有土地,城市非农户没有,但有一个失业金。
总之,农户与非农户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商品粮的因素),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区别不是很大,也可以说基本上没有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由上所述可见,户口与户籍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人们常常把户口与户籍当作同等意义的词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