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首先是申请,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准备好户口证明、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照片等。然后是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会查明: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离婚是否出自自愿,对子女、财产问题是否处理妥当等,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注销结婚证。第三步进行登记,经过审查后,进行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需要哪些程序
离婚有两种办法,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相对而言,协议离婚相对简单很多,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离婚协议书,明确约定孩子抚养权抚养费问题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2、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3、近期免冠照片。以上材料准备完毕后,双方持上述材料一起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填写由民政局工作人员现场提供的相关材料,办理协议离婚。办理完毕后,民政局工作人员会发放离婚证。
夫妻协议离婚需要走什么程序?
夫妻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申请登记离婚的证件和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离婚协议书。
2、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5、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由原告向被告住所地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副本和相关证据。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起诉离婚所需证据如下:
一、证明夫妻关系确已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报警记录、证人等相关证据。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二、证明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存折等;证明有股票,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股票资金对帐单等;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等。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三、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
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2、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有关居住情况等证据。
3、如涉及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协议离婚需要带些什么?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相比诉讼离婚是更经济、更快捷的途径。夫妻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而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二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即可。特别提示,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书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关系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重要问题,一定要慎之又慎,建议委托专业法律人士草拟。离婚协议书一经在民政局登记备案,即可生效。除非能证明一方存在欺诈、胁迫,否则单方很难更改。
离婚协议书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就离婚涉及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双方的意见草拟离婚协议书,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由民政局向双方发放离婚证,领取离婚证之日起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离婚协议书经民政局备案后即发生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在离婚后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如果不存在逼迫、威胁等情形,不允许反悔撤销。因此,离婚协议条款需要慎重考虑,一旦办理离婚手续后一般情况下不得反悔。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另一方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法院判决生效后一方依然未按照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