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逃跑了怎么办
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情节严重,可以撤销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监视居住没有保证人,取保候审才有。
法律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视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可以对其予以逮捕,但不应以脱逃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监视居住的当事人如果逃跑了被抓回来是会马上被收监的,因此既然已经被监视居住,就需要遵循相关的规定不要逃跑。如果您对于监视居住逃跑了的具体情况或是监视居住之后逃跑的具体要求是什么不清楚,可以咨询律师。